三合一.jpg

拆封的盒裝三合一咖啡,飲用一包之後,不滿意,可以要求廠商全額退費?

買一送一的商品,可以拆封後,不滿意,要求退款二分之一?

我在大賣場看見婦人拿著買一送一的三合一咖啡,在櫃檯要求退貨。

即便工作人員告知,已經拆封的商品無法退貨,甚至退而求其次,願意退款二分之一,婦人依舊堅持全額退費,原因是當初曾詢問服務人員是否有濃厚的奶味,結果與她所想不同,已經飲用的那包自己也整杯丟棄,因為她無法勉強自己喝,為避免不必要的浪費,所以請賣場退款。

還建議賣場可以轉賣給喜歡的消費者或者當作贈品,也能以試飲促銷的方式處理這兩盒三合一咖啡。

站在一旁等著研磨咖啡豆的我,幾番思量,忍了又忍,終於受不了的開口。

「小姐,這個已經開封了就不能退。將心比心,你會想要買別人拆封過的商品?」

她沒有理會我,繼續和服務人員斡旋。

我又開口,「小姐,你憑什麼替賣場決定退貨的商品要怎麼處理?有什麼立場?」

依然聽而不聞。

我只能搖頭,繼續看著她等著服務人員聯繫主管,最後她如願取得全額退費。

我想著,七天鑑賞期是否已經養壞有心人的胃口,尤其是美式賣場大方推行,食物不滿意就可憑發票全額退費,即便所謂的不滿意食物有些竟然已經食用大半。

怎麼拿得出手?我想著,關於食物,只是因為口味不滿意、不如所預期,就可以堂而皇之的退回,不是因為損壞更非過了有效期限?

那難道不是一種冒險嗎?我們對不熟悉的食品的一種新嘗試,在我們購買之前衡量拿捏自己的能耐,內心的渴望度,確認是否嚐鮮?什麼時候店家必須為你的口味負責?除非圖文說明與實物不合,除非店家善心好意,願意與消費者搏感情,然而,不合口味難道不是第一口就該明白了?怎會幾乎吃空了才說討厭?

每回看見這樣的新聞總是感覺心痛,親眼所見,覺得有那麼點淒涼與哀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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